孕婦能不能搬重物呢?

台灣其實有明文規定孕婦不能搬重,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0條第1項第7款規定,雇主不得使妊娠中女性勞工從事一定重量以上之重物處理工作。

「一定重量」是多少?
如果搬重物的時間超過總工作時間50%,那就是持續性作業,物品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,如果搬重物時間少於工作時間50%,則不得超過10公斤。

其實無論是6公斤和10公斤乍聽之下其實並不算重,可能抱小孩、逛街買東西、丟垃圾的重量都超過這個數字。

尤其現在我們開始鼓勵孕婦做重量訓練,看到這個法條我也覺得怪怪的,會不會保護過度? 在限動上問大家,覺得不合理的粉絲也居多。於是我開始去找這個數字是哪邊來的,

結果發現其實有實證研究支持。

2020年發表在職業與環境醫學期刊的一篇研究就回顧並統合分析了42份研究孕婦工作搬重物的文獻,發現如果懷孕婦女在工作中搬超過10公斤的重物或是搬運頻率每個月超過10天,流產、早產的機率就會提高。

而另一篇2020年發表在美國婦科和產科期刊的研究也回顧和統合分析了來自30個國家的80篇文獻,共85萬3149位孕婦的統計資料,發現孕婦在工作中搬超過11公斤的重物與流產和子癲前症的機率提高有關;每天工作搬的總重量超過100公斤與早產以及新生兒體重過輕機率上升有關;站立時間超過4小時與早產和胎兒體重過輕機率提高有關;工作中走路時間超過4小時與胎兒體重過輕機率上升有湍;彎腰超過一小時和子癲前症機率提高有關;以劑量反應關係分析可以看到工作中需要站立超過3小時的孕婦,早產的機率會比不用站的孕婦高10%。

從實證研究的確可以看到,孕婦在工作時搬重物的確會對身體有不良的影響,因此我們台灣的法律規定是很合理的,我們需要法律保障孕婦在工作中不用搬重物。

但問題來了,這是不是代表現在我們所推廣的孕婦重量訓練這個概念是錯的呢?

我們要先釐清一件事,就是「搬重物勞動」和「阻力訓練」是完全不一樣也不能相提並論的。在工作的情境中,搬重物不像在阻力訓練會有「充足的組間休息」,勞動的持續時間也比阻力訓練高很多,別忘記一天的工作時間是超過8小時的,因此很可能誘發生理上的「過度訓練」、疲勞、心理壓力和其他有害健康的結果。

而在需要頻繁搬重物的工作環境中,通常工作步調很緊湊,環境也比較高壓,因此容易分泌腎上腺素等兒茶酚胺類賀爾蒙,使子宮收縮進而提高早產機率。

從風險控管的角度來看,在需要頻繁搬重物的工作場域中,受到外力衝擊或是跌倒的機率也會比健身房高。在健身房訓練則有教練保護、護槓等等措施會將外在危險因素降到最低。

因此,我們必須要釐清勞動和訓練兩個概念。工作的長時間+高壓+緊張情緒+久站+搬重物會對孕婦造成危害,但這不代表孕婦不能從事強度較高的阻力訓練。因為在重量訓練會有組間休息,訓練的劑量有所管控,也不會持續做好幾個小時,心情不會像在工作時一樣處在緊張情緒,因此工作時搬重物跟重量訓練是不能比較的。

美國婦科和產科協會也證實孕婦重訓是安全的,懷孕運動的好處有剖腹產機率較低、體重比較不會過度增重、妊娠糖尿病、妊娠高血壓、早產機率下降等。

孕婦能不能搬重物這其實要在兩個情境檢視,也就是這是發生在工作還是休閒時間。保護孕婦在職場上的安全和推廣孕婦重量訓練是可以並行的。在工作情境中由於持續時間較長情緒較為緊張,因此在職場中努力的各位媽咪們,累了就要坐下來喘口氣,不管今天妳有沒有在重訓又或者做的重量有多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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